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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公务员跨部门跨区域交流人员考核积分办法》的通知 |
|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8-9-5 16:21:04 点击数: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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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发送
锡山区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锡交流办〔200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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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公务员跨部门跨区域
交流人员考核积分办法》的通知
开发区党工委,各镇(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局,区各办局、区各人民团体、区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全区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锡发〔2008〕39号)精神,为规范高效地做好今年的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现将《公务员跨部门跨区域交流人员考核积分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锡山区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9月5日
公务员跨部门跨区域交流人员
考核积分办法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全区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锡发〔2008〕39号),对填报同一职位的人选超过3人的进行考核积分,按分值高低以不超过1:3的比例推荐用人单位。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基础分20分,考核积分项目80分。考核积分项目及分值设置如下:
考核积分项目(共7项)
1、后备干部(15分)
现为区管后备干部:得15分。
2、五年来考核情况(10分)
获优秀: 得3分
获三等功: 得10分
获嘉奖: 得3分
积分就高计算,不重复得分。
3、基层工作经历(5分)
截止2008年8月31日前,在镇级以下党政机关、社团组织,各类企事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累计具有2年以上的经历(具有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经历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得5分。
4、学历学位(10分)
博士研究生: 得10分
硕士研究生: 得8分
硕士或者研究生: 得5分
本科: 得3分
5、任职经历之一(10分)
在同一部门、单位担任同一职务层次满5年的得10分,此后每满一年再得1分。
6、任职经历之二(10分)
在同一科室(或同一职位)连续担任正、副职满5年的:得10分,此后每满一年再得1分。
7、人岗相适度(20分)
主要是据该同志任职经历、学历、专业等情况,由区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酌情确定该同志与填报单位志愿的匹配程度。此项目为定性考核项目,如个人实际情况与填报的岗位匹配程度较好,则得此项分值。
人岗相适度好: 得20分;
人岗相适度较好:得10分;
人岗不相适不得分。
注:
1、区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办公室根据预备交流人选的分值高低,按不高于1:3的比例将填报人选提供给用人单位,如第三名出现分值相同的情况,以人岗相适度得分为准。
2、调剂安排时,根据预备交流人选的分值高低,依次个别征求志愿,对分值相同的预备人选,以考核积分项目的排列顺序,分项比较。
主题词:公务员 考核积分 通知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区纪委。
锡山区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9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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